小巴增至19座 下周五刊憲 4月底提交立法會審議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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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將本港小巴的座位由16座增加至最多19座,有關的《二○一七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下周五(4月7日)在憲報刊登。《條例草案》建議修改《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下「巴士」及「小型巴士」的定義,以增加小巴的座位上限。刊憲後,《條例草案》將於4月26日提交立法會。
政府發言人指,增加小巴座位是因應乘客需求增長而提出,將小巴座位上限定為19個,是考慮了小巴的供求情況,以及維持各種公共交通服務的生態平衡。發言人說,增加座位數目並非強制,日後公共小巴營辦商可因應實際營運情況和乘客需求,自行決定是否增加旗下公共小巴的座位,以及確實增加的座位數目及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