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塌海堤】路政署續避答填海超環評上限 僅稱面積符規定
撰文:甄挺良 陳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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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早前揭發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海堤崩塌,立法會議員今(28日)到工地視察。
路政署繼續重申,相關填海工程衍生的「臨時填石平台」面積在環評規定之內,亦沒有超出刊憲圖則範圍。
不過,署方仍拒絕正面回應平台伸延是否超出環評上限的50米。
政府一直強調大橋可於今年年底前完工,具備通車條件,惟工程多次被揭發出現問題。《香港01》揭發工程海堤崩塌後,路政署解釋指相關工程為「臨時填石平台」,會在工程完成後拆卸。不過,記者發現平台由海岸線向外延伸近90米,超出環評規定,從全長約2公里海床填海邊界,只能按比例向外延伸50米的限制。
To take a conservative approach, the 50m distance from the footprint would be assumed as temporary loss of habitats, cover an area of the perimeters (~2km) times the width of 50m distance, approximately 2,000m x 50m= 100,000 m², i.e. 10 ha.
路政署曾指「唔需要限死50米」
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李偉彬向議員強調,填海面積為9.8公頃,在環評規定之內,而刊憲圖則內「受擬建海堤工程影響的範圍」則是機場島100米外,故工程並無超出限制。李偉彬其後再向傳媒重申,填海並無超出限制,但始終拒絕正面回應是否超出環評提出的50米填海界線。今日到現場視察的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淑莊表示,路政署回應她查詢時曾指,環評提出的50米填海界線並非硬性要求,「唔需要限死50米」,重申只要總臨時填海面積少於10公頃已符要求。
陳淑莊又表示,今次視察特別關注海堤崩塌及人工島飄移問題,署方解釋臨時損失海床是10公頃,現時公布只有9.8公頃,非常貼近環評要求上限,關注當局如何確保填海面積沒有超出准許上限,促請署方交代詳情。她又指,兩次海堤崩塌的報告亦未能交到公眾人士手上,要求政府透露更多細節。
現場所見,填海位置仍然是一片「爛地」,沙丘處處。海堤外的「臨時填石平台」靠近海堤部分露出水面,似乎已超過50米,外圍部分則在海面以下,僅可在水平面隱約見到,最遠距離海堤達近百米。而部分填石平台已經拆卸,和海堤之間形成一條水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