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塌海堤・有聲】前線工親述崩塌經過:嚟料!救唔返!
《香港01》月前揭發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海堤大崩塌,涉事的路政署多番淡化事件,署長鍾錦華更在多個公開場合重申「填海移位並不罕見」。不過《香港01》接觸到的前線工人及工程二判商,卻揭露事故的另一版本。有接線工程前地盤主管直言,工程因趕工而採用從未在港施行過的「不浚挖式」填海,埋下崩塌伏線。「香港第一次唔夾黑泥(不浚挖)填海,當時填海做到約七成左右,已開始『移吓移吓』!當時已經覺得,仆街嘞,肯定嚟料嘞,救唔返喇!」有二判商更向《香港01》申冤,指路政署在工程期間,已知顧問公司奧雅納提出的新法填海設計有問題,礙於署方施壓,承建商「先要食死貓當自己手工不好,自費做修補。」二判慨嘆當初贏到分判合同時感到高興和自豪,但原來是惡夢的開始,現在要為工程設計失誤而受累,「可能要賠上自己創立的公司,更要負上一身債。」路政署連月來多次強調工程沒有影響公眾及大橋安全,又指現時工程問題已被克服,「無需要將已克服困難,特別向外公佈」。若非有參與工程承判商爆料,港人仍被蒙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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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接觸到曾在兩年多前負責香港接線工程,在前線填海施工的主管駱先生(化名),他指出填海失誤的主因,在於施工期趕急。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先在2009年遇上司法覆核案,令項目的動工日被迫延至2011年;及後又面對人手及建材短缺等問題,為趕及當時訂下於2016年通車的目標,路政署遂於採用從未在港施行的「不浚挖式」填海,以求節省鑽挖的時間,卻因而大大增加失敗風險。「我哋一知道呢個做法都好頭疼!最主要係個期根本唔夠做,後來一路填一路移、移下移下,我哋已經覺得『仆街』嘞、肯定嚟料嘞,但都冇計,當時已經救唔返!」
駱先生又坦言,那時地盤上下都深知海堤崩塌的嚴重後果,工程顧問奧雅納(ARUP)及承建商中國建築同樣知情,及後承建商只好加裝鋼筒樁以固定漂移。「呢個工程話要趕工、時間唔夠,好嘞,宜家試咗『不浚挖式』填海,原來係唔可行嘅,我估計以後都唔用再做。」
「我們都做了近7成工程左右,以我估計。沙泥一直移動移動移動,我們已經覺得,仆街嘞,肯定嚟料嘞,沒有辦法,補救不了的啦已經是......
最主要是工期!根本不夠時間做!以我所知這是香港第一次不夾海床的黑泥(註:指不浚挖海泥便填海),這樣才致命啊!
我們以前做十幾年都是夾的(註:指先浚挖海泥才開始填海工程),很穩妥無問題,好了,它(路政署)現時說要趕工程、時間是不夠的,如果要夾(挖海泥)會需時兩年的,不如試新方法?好了,現在試了,這個方法是不可行的。
分判商:無專家夠膽保證填海區符安全系數
《香港01》亦接獲署名「一個受委屈的判頭」的信件,警告人工島和海堤的飄移雖已減慢,但並不代表安全。他指工程顧問公司奧雅納(ARUP)將大量必須的預載工程取消,以避免海堤進一步例塌。惟判頭質疑預載工程包括加壓土堆等一系統工程,取消這些工程,海堤就不能達到預期的承載力,「我相信無一位真正專家夠膽保證那些鐵筒海堤已經達到正常的安全系數!」他指未來仍有大量的補救工程需跟進,更可能出現長期沉降,最終都要香港人白白以公帑找數。記者曾向奧雅納要求回應,惟事隔超過一個月亦未獲回覆。
該判頭回憶4年前贏到分判合同時,「真的很高興,也因為有機會參與這世紀大橋而感到自豪。」惟萬料不到,工程出現嚴重問題及延誤,「這竟是惡夢的開始,可能要賠上自己創立的公司,更要負上一身債。
開工或停工?二判商陷兩難
路政署長鍾錦華早前指,承建商「中國建築」建議,於海堤位置外安裝臨時堤腳荷載平台,臨時平台將於今年年中開始移走,屆時將會令海床回復原貌,相關加固費用會由承建商「中國建築」負責。然而,根據爆料分判商的說法,承擔事故費用的,卻包括一眾按指示拖工的「二判」。他指公司面對的困局,是「做工程又怕因沉降和飄移而報廢,不但收不到錢,更要花錢去修補;想不做,又被大判威迫告上法庭告我毀約,又拉又鎖。」
該分判商又稱,從行家口中得知受填海區土層不穩影響,新建的水渠、管道破損時有發生,行家只望路政署收貨後才「自爆」,免得自費維修。他聽聞有大判先要「食死貓」當自己手工不好,自費做修補,隨後才在索償中「鬆回」給他們;但這些新加鞏固工程和修補費用極為昂貴,更不知可否收到錢,令二判吃不消。「我們是小商人,資金有限,要付人工、鋪租、機械,沒有流動資金便要關門。」
承建商追申索 總額2年升25倍
二判又指,自今年初立法會通過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工程54.6億元追加撥款後,各大承建商已立即向路政署提出巨額索償,更稱聽說總額超過300億元。他又透露,署方近月向判頭們稱,要再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才可以發放申索金,而幾名承建商曾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及路政署署長會面,局長要求至特首選舉結束後,才會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而承建商亦已經同意。
翻查資料,前路政署長劉家強曾於2015年年底透露大橋工程已接獲90宗承建商申索,當中30宗為金錢申索,索款共12億元,餘下屬於工期申索。劉家強當時指合約已加入特別條款控制索償額,毋須增加追加撥款。如果判頭所言屬實,工程申索額便於兩年內猛升25倍。
運房局今日(28日)發稿澄清,局長沒有就此與個別承建商會面,更不存在需要待特首選舉結束後才會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的說法。
瑞港建設曾承認負責填海工程
翻查上市公司資料,瑞港建設控股(6816)曾於上市文件中提及負責香港接線填海工程;而其官方網頁之「工程項目案例」亦貼出多幅香港接線填海的設工圖;惟當記者聯絡瑞港,求證上述二判商指控時,瑞港卻問非所答,只透過公關回覆「曾計劃將專業建築船舶用於香港接線觀景山至香港口岸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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