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及請求外國制裁案 已排期於12月審理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並請求外國機構實施制裁的案件,黎其及公司均表示不認罪,根據司法機構的資料,其案件已排期在今年12月1日開審,預計審訊30天,案件將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同案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則會認罪,並已定於今年11月29日在高等法院答辯。
黎與3間公司被指發布煽動刊物
被告黎智英(73歲,壹傳媒創辦人),及3間被告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同案6被告擬認罪
與黎同被控發布煽動刊物的6名被告:張劍虹(59歲,壹傳媒行政總裁),及5名《蘋果日報》編採人員:羅偉光(47歲,前總編輯)、陳沛敏(51歲,前副社長)、林文宗(51歲,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57歲,前社論主筆,筆名盧峯)及楊清奇(55歲,前社論主筆,筆名李平),早前已表示會認罪,並會在11月29日答辯。
案件編號:HCCC 51, 52/ 2022
另6名被告擬認罪。(詳看下圖)
+1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 前高層張劍虹及盧峯等6人擬認罪國安法|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涉違國安法案 不設陪審團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入稟台地檢 控告葉一堅等違法出售台蘋不滿警方以國安法獲手令查閱手機 黎智英申覆核 官押後頒判辭黎智英涉欺詐案|兩名告被裁定表證成立 案押後至8月結案陳辭黎智英涉欺詐案|前高層認涉案的力高公司 有為集團提供後勤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