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合力強姦菲傭案 女被告指男被告是渣男 作令人嘔心性交易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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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僱主涉在妻子協助下強姦菲律賓女傭案,今(2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由女被告的代表大律師作結案陳詞。辯方形容男被告是「無道德底線的渣男」,因一時性幻想和性衝動,和女傭作出令人嘔心的性交易,但他在盤問下仍堅持說法。辯方亦強調,兩被告未有「夾口供」,反而女傭的說法有多個可疑之處。法官明天開始引導陪審團,並預計陪審團星期五退庭商議。

兩名被告:陳暹德(48歲)和黎芷珊(36歳),男被告被控於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洪溢樓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X。女被告被控於同日同地,協助和教唆男被告強姦X,以及非禮X(案發時約30歲)。男被告早前作供時透露,案發後已和女被告離婚。

男被告陳暹德。(朱棨新攝)

對於男被告自辯時稱和X性交只是性交易,女被告的代表大律師陳文慧今陳詞時指,男被告的作供沒有準備,亦未經思考,令人「火滾」,辯方甚至形容男被告是「無道德底線的渣男」。惟他在盤問下,仍堅持其說法。辯方指,男被告是一時性幻想、性衝動,才作出令人噁心的性交易。

辯方指 女被告才是真正受害者

辯方續指,女被告和男被告案發後分開進行錄影會面,但說法一致,都是指女被告洗澡期間,男被告和X性交,而女被告洗澡後發現事件。辯方強調,兩被告未有「夾口供」,反而X的說法有出入。辯方亦指,X的說法有多個可疑之處,如她供稱聲嘶力竭大叫約20分鐘,但又指男被告的陽具抽插不多少10下,辯方質疑此情況下,如何維持20分鐘。

辯方又指,女被告嫁給一個無恥的人,是真正受害者。但辯方著陪審團不要受此影響,需冷靜分析證供。

案件編號:HCCC1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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