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檢討報告倡增加兒童宿位 提高獎勵金招募寄養家庭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底爆虐兒案醜聞,引起社會極大關注,事件同事揭露香港童緊急宿位嚴重不足問題,未能為有緊急性保護的兒童提供保障。社會福利署在童樂居事件後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檢視相關服務。
據悉,首階段檢討報告提出30項建議中,有為各類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規劃及供應作長遠規劃,包括增加更多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處所、設立小型留宿幼兒中心及加強招募及支援寄養家長以提供更多家庭式的照顧服務。
▼保護兒童會「童樂居」發生員工涉虐兒醜聞▼
全港僅212個6歲以下兒童宿位 社福界批嚴重不足
目前,香港有三間留宿幼兒中心共提供 212 個院舍式照顧的服務名額予六歲以下被遺棄或缺乏足夠照顧的兒童,但有社福界人士早前曾指,緊急宿位原本是用以應付緊急及短期需要的兒童,但他們入住後往往因未能回家或未能輪候到長期宿位,而由短期變相為長期住宿,減少了可供應的緊急服務宿位數目,此情況亦反映兒童緊急宿位嚴重不足,未能保障有需要兒童安全。
社署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在首階段檢討報告,同意須為各類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作長遠規劃,而各類中心的規模和配置及運作機制,如個案需要評估和長遠福利計劃等,亦應與時並進。
除改善流程和增加效率外,亦須應對轉變中的需要而提供更適切的服務,而在服務供應上,除透過不同發展項目增加兒童福利處所的宿位供應,亦建議加強寄養服務,招募更多寄養家庭及提供更有力的支援,讓更多有需要的兒童、特別是為六歲以下幼童,可以在家庭式的環境照顧下健康地成長。
▼1.26 保護兒童會公布涉及「童樂居」報告▼
建議設立新的留宿幼兒中心、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或兒童之家
報告建議社署繼續透過發展項目、重建計劃等途徑物色合適的地方,設立新的留宿幼兒中心、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或兒童之家,為六歲以下的兒童提供家庭式的照顧及提供安全的成長環境。
社會福利署1月17日進駐「童樂居」
設立小型留宿幼兒中心優化服務
報告同時提出設立小型留宿幼兒中心以優化服務,社署在報告中指,正物色合適的地方設立小型留宿幼兒中心,為六歲以下的幼兒提供家庭式的照顧,小型留宿幼兒中心亦會預留部分緊急宿位,以照顧一些因突發情況而需要緊急服務的兒童,並會按實際情況彈性調整有關宿位的提供,亦會視乎中心使用情況,建議盡量利用該中心資源及空間,為留宿幼兒中心的照顧人員提供訓練場所,藉優化的幼兒照顧模式。
報告稱,由於現時寄養服務屬義務性質,寄養家庭只象徵式收取津貼,與市場一般照顧兒童工作的薪酬相距極大,而養家長卻需要全年無休地照顧寄養兒童,加上香港居住環境狹窄,不少寄養兒童在行為、情緒及學習上有特殊需要,令寄養家庭在照顧上面對不少挑戰和壓力,願意照顧三歲以下幼童的家庭尤其缺乏。
提高寄養家庭各項服務獎勵金 另發特殊教育訓練津貼
因此,報告建議透過多項加強措施調整對寄養服務的支援,吸引更多家庭參與寄養服務,以增加服務名額,包括提高寄養家庭的各項服務獎勵金,以肯定寄養家長對兒童的照顧、關懷、付出和努力,從而提高寄養家庭提供服務的意欲。
因應有更多兒童有特殊教育或照顧需要,對於寄養家庭的挑戰日益增加,報告建議為寄養家庭提供專業服務,支援有特殊需要的寄養兒童,寄養家長亦會另外獲發津貼接受相關訓練,讓他們能更有效地照顧有特殊需要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