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口服藥|一文睇清放寬處方藥物受惠對象 有幾類病徵須即求醫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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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疫情持續,醫管局今(29日)宣布,放寬處方新冠口服藥的條件,任何60歲以下屬高風險或長期病患者,包括肥胖及高血壓人士,只須5日內帶有病徵,不論是否已接種疫苗,亦可獲處方藥物。現時,病人可在7間指定診所/私家醫生,或經HA GO手機應用程式,在遙距視像診症後,由當局派專人送藥上門。

衞生防護中心提醒,60歲以上長者、5歲以下小童、懷孕28周以上孕婦、長期病患者及免疫力弱的病人,均屬重點分流隔離的對象。若患者或同住家人屬高風險人士,應盡早向當局申報。中心又提醒,若患者服用退燒藥後,持續兩天出現高燒,或出現抽搐、呼吸困難、氣促等病徵,則不應再等待,須立即求醫。

▼兩款治療新冠肺炎口服藥▼

處方口服藥放寬至60歲以下高風險及長期病患者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醫療成效及科技管理)關慧敏表示,為向更多合適的病人處方新冠口服藥,將放寬處方開藥條件。任何60歲以下屬高風險或長期病患者,若5日內有病徵,加上臨床判斷並無不合適因素,不論曾否接種疫苗,均可獲處方口服藥,以減低死亡及重症風險。

關補充,肥胖、高血壓均屬高風險因素,容易在確診後引起併發症。但她指,由於每個病人情況有別,若病人自行判斷認為沒有病徵,可先致電熱線查詢,以判斷口服藥能否與其他日常成藥一同服用,以及分析藥物的副作用等。她強調,由於病情隨時突然惡化,呼籲長者及高風險病人盡早求醫。

三招可取得新冠口服藥

關亦表示,現時醫管局設有多個途徑讓新冠確診病人求診,包括7間指定診所、醫療查詢熱線等,患者亦可經HA GO手機應用程式,接受遙距視像診症後,由當局派專人送藥上門。此外,私家醫院及醫生,亦可為病人提供口服藥。

關亦公布,截至7月29日,醫管局共處方逾4萬劑新冠口服藥,當中莫納皮拉韋佔2.1萬劑、帕克斯洛維德佔逾1.7萬劑。她強調,雖然醫管局放寬處方藥物條件,目前藥物儲備充足,不擔心會出現藥物供應不足的情況。

▼7月26日 保安局介紹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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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竹君︰切勿混淆兩個申報平台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則提醒,目前政府設有兩個網上申報平台,其中社區檢測中心相關的申報平台,確診者將獲得短訊通知陽性結果,並提供相關平台連結填寫資料;至於快速測試陽性的申報平台,則要由病人主動申報。張提醒市民,切勿混淆兩個平台。

社區中心核酸檢測陽性申報網頁

快速測試陽性申報網頁

70歲長者及5歲小童、懷孕28周孕婦 屬重點分流對象

張表示,上述平台設有問卷,查詢病人家居情況,以便分流隔離。她稱,目標分流病人包括70歲以上長者、5歲以下小童、懷孕28周以上孕婦、長期病患者及免疫力弱的病人。她指,該批病人或無專人照顧,或其家人亦為高風險者,家居環境未必能完全分開,如沒有獨立廁所及專用房間。因此當局透過問卷得知情況後,可盡快建議患者轉往社區隔離設施,希望市民小心填妥資料。

若出現警告徵狀切勿等待 須立即求醫

張亦指,若病人在填寫問卷時,已有警告徵狀,例如服用退燒藥後,仍連續兩日有38.5度以上高燒,35度以下低溫、抽搐、呼吸困難、氣促、無法說話或活動、神智不清、意識混亂、胸痛、腹痛、頭暈、精神狀態轉變、虛弱、胎兒活動減少、食欲長期不振、連續兩日嘔吐或腹瀉等,「呢啲情況就唔好等喇,都要盡快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