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10名病人昨獲私家醫生處方口服藥 有私家醫生拒列入名單
撰文:鍾妍 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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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26日)公布可以處方新冠口服藥的私家醫生名單,列有211名私家醫生的資料。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今日(27日)指,得悉有私家醫生拒絕被列入名單,但沒有提供詳細原因。她表示,患者若快速測試陽性應自行在網上平台呈報個案,私家醫生的責任只是提醒病人呈報。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質素及標準)劉家獻表示,私家醫生開口服藥後需要呈報系統,昨日有10名病人獲處方。
▼4月26日 已取得新冠口服藥物的私家醫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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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醫生不可收處方藥費 但不規管收診金
政府免費向私家醫生提供兩款新冠口服藥,昨日公布已取得新冠口服藥的私家醫生名單,張竹君表示,得悉有私家醫生拒絕公布診所資料,但未有詳細解釋。她說,獲發新冠口服藥的私家醫生只需要醫治陽性個案患者,若患者以核酸檢測陽性,有關檢測報告應已直接進入衞生防護中心的紀錄,但患者若以快速測試驗出陽性,私家醫生的責任就是提醒患者到網上自行呈報。
私家醫生雖不可就新冠口服藥收取任何收費,但張竹君指,診金或其他方面的收費就未有規管,現時亦沒有預期有多少市民需要私家醫生處方新冠口服藥。
▼兩款治療新冠肺炎口服藥▼
劉家獻指,私家醫生處方新冠口服藥後,需要呈報系統,昨日系統上有10名病人獲私家醫生處方新冠口服藥,包括4人獲發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6人獲發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
阿斯利康抗體藥為預防性藥物,劉家獻指,有關抗體藥已送到醫院,會在需要時讓合適病人使用,指按專家意見,應主要用於免疫力較差的病人,現時主要由曾接受幹細胞移植的病人使用,會監察藥物療效及副作用,並適時再購入及儲備有關藥物。
▼4月11日 海關公布檢獲一批走私新冠口服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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