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衝突|音樂製作人暴動罪成囚5年 官形容成了戰場上的炮灰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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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示威者於2019年9月29日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約500多示威者在政府總部聚集,向政總投擲汽油彈和磚頭,警方則出動水炮車和發射催淚彈。其中一名涉案36歲音樂製作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區域法院法官今(20日)判刑時指,示威者在香港最繁盛之地展開攻防戰,並挑戰和衝擊香港和中央的管治。該音樂製作人更是積極參與,指他被捕時不但一身「重裝備」,又曾掟磚,被制服時曾作反抗,最終成為「戰場上的炮灰」。法官陳廣池指,音樂製作人需為其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判囚5年。

另兩被告早前被判入獄4年半

三名被告:莫震宇(36歲,音樂製作人)、楊樂謙(21歲,學生)及李其浚(24歲,電腦技術員),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次被告和第三被告早前被判囚4年半,首被告因確診新冠病毒,其判刑押後至今日。

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在政總外與警方對峙,並有多人被捕。(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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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被告並無悔意

陳官判刑時指,辯方的求情沒有實質內容,求情信亦欠奉。法官指這是被告的選擇,但顯示他沒有悔意。陳官續指,是次暴動規模之廣、暴徒之多及組織之強,令巿民咋舌。現場更如戰場,在香港最繁盛之地、政商地段展開攻防戰。暴徒攻擊之處,亦是權力核心的標記,挑戰和衝擊香港和中央的管治。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並無悔意,而案件發生於9月29日亦屬敏感日子。(資料圖片)

案發日有其敏感意思

此外、案發日亦有其敏感意思,兩日後便是十一國慶。政總旁的立法會於七一曾被「攻陷」,遭大肆破壞,法官形容:「外國政客眼中的風景線,成為普羅大眾守法香港市民嘅悲痛史。」

首被告重裝備兼曾掟磚

對於本案三名被告均自稱是旁觀者,無故被捕,陳官形容他們的說法是自欺欺人和掩耳盜鈴。其中有「豬咀」、頭盔等的首被告更是「重裝備」,亦曾掟磚,被制服時亦作反抗。

法官認為首被告積極參與,其出現增加他們一方的氣勢,支持和鼓動「同路人」,認為首被告需為其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判刑需具阻嚇性,最終判監5年。

案件編號:DCCC 9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