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醫生吳尚義涉危駕被判入獄緩刑釘牌 醫委會予以譴責

撰文: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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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醫生吳尚義涉嫌於2019年在大埔道,駕駛期間衝紅燈,並撞到一名正在過馬路的途人,致其右腳裸骨折。吳被區域法院判處入獄九個月,緩刑12個月,以及取消其駕駛資格。醫務委員會今日(14日)再就事件召開紀律聆訊,最後鑒於被告有悔意及已在定罪中上了一課,因此予以譴責。

吳尚義涉嫌於2019年11月2日在大埔道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前北九龍裁判法院、現已關閉)對出,駕駛時闖紅燈並撞到一名正在過馬路的姓譚(音譯)途人,致其右腳裸骨折。及後在2021年5月20日被區域法院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被判處入獄九個月,緩刑12個月,以及取消其駕駛資格。

按醫委會程序,但凡醫生涉刑事罪行並判刑,都要接受醫務聆訊,但辯方沒有就今日聆訊提交證據,吳尚義亦承認專業失當控罪。辯方女律師在求請時指,被告當時已認罪,加上被告將不會再重新考車牌,認為他有悔意。

香港醫務委員會是負責規管香港執業醫生的法定機構。(資料圖片、梁思行攝)

她又提到在2002年,被告的妻子曾因車禍受傷,當時被告已「在腦內安裝一個巨大的警鐘提醒自己要小心駕駛(Set a very big alarm clock in his mind to drive carefully),惟在20年後竟犯同一錯誤。她相信事件對被告來說,等同「所有經歷過的創傷都回來了,他的壓力及負擔比普通司機更多。」(Trauma gone through he and his wife had all come back, the stress and burden will be more than an ordinary driver)

她又指,被告為人正直善良,不但捐款予醫療團體、參與義工服務,更在疫情下為年輕醫學生提供家庭醫學實習。她引出兩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為一名在吳診所「幫襯」了20多年的陳女士(音譯)撰寫,信內提到吳熱心助人、照顧病人情緒,是一名好醫生。

辯方律師又認為被告危駕與身為醫護人員的誠實、道德及專業不掛鉤,因此希望不再加重被告刑罰。

醫委會成員在商討過後,決定根據法院先前的判決結果,即被告非故意衝紅燈,又認為被告有悔意及已在定罪中上了一課,因此決定只予以譴責。

翻查紀錄顯示,吳尚義過去曾因向女病人重覆發收據,涉違反醫生專業守則,被發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