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徵費擬12.31起倍增至1元 當局啟動立法程序 兩項豁免將取消
環保署公布,今日(8日)已展開有關優化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及全面落實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的附屬法例的立法程序。當局建議每個膠袋收費,由現時最低5毫,倍增至最低1元。當局同時取消兩項豁免,現時盛載冷凍食品,以及非氣密包裝食品的豁免將被取消,相關用途的膠袋將要收費。當局指,新措施目標在今年12月31日開始實施。
膠袋徵費計劃由2009 年實施,不過近年堆填區的膠袋棄置量有回升趨勢。環保署表示,政府建議修訂《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第603章)優化現行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包括建議取消現時對盛載冰凍或冷凍食品的塑膠購物袋的豁免,以及每個膠袋的收費由現時最低5毫提高至最低1元。
當局又擬收緊豁免的情況,只有購買沒有包裝或並非完全載於任何包裝的食品,或購買以非氣密包裝的餐飲外賣,才可獲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並以每單一交易一個免費袋為基本原則。
盒裝雞蛋、保鮮紙包裹生肉一律無豁免
環保署舉例指,已完全載於非氣密包裝的食品,如盒裝雞蛋、膠裝盒的藍莓、網袋包裝薯仔、完全載於發泡膠果網的芒果,以及保鮮紙包裹的生肉,由於包裝已能有效地將所載食品與外在環境分隔,並能避免食品滲漏或濺溢,故建議取消豁免。
至於沒有載於或並非完全載於任何包裝的食品,例子如濕貨街市售賣的無包裝水果、蔬菜、生肉和海鮮,以及用紙局部包好的麵包等,當局則建議繼續獲豁免,不過應限制可免費提供膠袋的數量。環保署強調,有關修訂獲通過後,會制定良好作業指引,並預留時間供業界及市民適應新措施。
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明年首季實施 每公升再造徵費0.98元
另外,當局亦擬訂立《產品環保責任(受規管物品)規例》,為實施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訂明運作細節,包括訂定循環再造徵費的水平,建議每公升為0.98元,目標是在2023年首季正式全面實施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