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李國永IFC示威違禁聚令 判感化15月 須接受心理治療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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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李國永涉於前年9月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組織示威,涉嫌違反當時生效的2人禁聚令。他早前被裁定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罪成,辯方望法庭考慮被告的年齡、事發時非疫情最嚴重的時間等,判處感化。裁判官終決定判被告感化15個月,而他亦要遵守2項附加條件,包括要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以及參與社會課程。

被告李國永(19歲) ,被控在2020年9月4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叫號有人和應後遭票控

案情指,事發當日商場出現「和你Lunch」集會,被告與另一男子高呼「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口號,後來有第3人和應,最終警員上前進行票控。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報告正面,但被告沒工作經驗及基於精神健康考慮,報告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望法庭考慮到被告的年齡、事發時非疫情最嚴重的時間等,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

裁判官最終決定判處被告感化令,而感化令有2個附加條件,包括被告要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以及要參與社會課程。

案件編號:ESS 706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