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及何桂藍涉六四集會案被判囚 就定罪和判刑上訴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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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泛民人士被指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六四晚會,黎智英及何桂藍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二人就定罪及刑期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此外,承認派發宣揚港獨傳單而被判囚13.5個月的IVE女文員曹雪芯,及因2019年7.28上環暴動案被判囚的7名被告,同樣提出上訴。三宗案件在司法機構的網頁上均暫未有排期聆訊。

就2020年的六四煽惑案,黎因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13個月,何則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6個月,兩人如今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另外,IVE女文員曹雪芯前年制作並張貼含「港獨」、「建軍」及「抵抗赤化」等字眼的傳單。她承認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囚13.5月,她亦已就判刑提出上訴。

至於7.28上環暴動案,除了兩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和勞教中心,餘下13名被告被判囚3年半至4年,其中陳澤峰、陳永琪、張雯曦、梁志鵬、廖紫婷、彭雨彤及布紫晴共7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