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李國永涉違禁聚令 辯方指僅2人聚會兼距1.5米 稱未違法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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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李國永涉於前年9月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組織示威,涉嫌違反當時生效的2人禁聚令。他否認「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的票控,案件今(10日)在東區法院續審,並由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辯方強調,被告當日只與另一人在聚集,且兩人的距離逾1.5米,他相信未有觸犯法例。裁判官聽取陳詞後,押後至4月19日裁決。
被告李國永(19歲) ,被控在2020年9月4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控方陳詞指,被告不可能真誠相信,其行為不會招致罪責。控方解釋,被告當時知道限聚令正生效,事件中亦一把女聲會加入。控方又指,被告面對的是組織的控罪,而他當時的行為,正是組織的行為。
辯方陳詞強調,被告當時相信只有兩人的聚集,且兩人的距離逾1.5米,便不屬違法,因此他認為未有觸犯法例。辯方又指,根據醫生報告,被告的理解能力較一般人低,並且固執。辯方指,被告一旦認為相關行為不屬違法,其信念便會持續。
案件編號:ESS 706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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