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大會或影響公正執勤疑違警例 台上大叫粗口投訴課跟進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及警務督察協會昨晚(22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支援毆打曾健超罪名成立的七名警員,吸引3.3萬人出席。不過,根據《警察通例》第六章第34條,「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
警方表示,大會為討論專業及業務性質議題而舉行。另外,對於大會其間有人於台上高聲引述平日執勤所遭遇的粗言穢語「X你老母」,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
法律學者認為,警員不論休班或值勤均受此條例限制,大會或引起市民質疑警隊執行職務,特別處理公眾活動時,是否公正、不偏不倚。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亦去信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警方涉違反警例事直。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及警務督察協會昨晚(22日)在界限街警察遊樂會舉行特別會員大會,共3.3萬人出席。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指出,警員行為及紀律受《警察通例》規範,其中第六章第34條列明「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
前監警會委員:集會影響市民對警察觀感
大會期間有警員上台照字演繹執勤時被市民以粗口辱罵的語句,並多人評論七警案判決,前監警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警察通例》適用於所有警員,集會的確影響市民對警察觀感,令人擔心警隊能否公正、不偏不倚地執行職務。他特別指出,《通例》所指的精神非常清晰,就是確保警隊「唔會用有色眼睛睇某一部分人」,憑警員昨晚的言論,難以評估警員如何看待參選公眾活動的市民。
不過,他指出,即使收到投訴,也視乎監警會會否跟進,而《通例》亦由警隊高層執行。昨晚集會數名警隊高層出席,包括總警司郭栢聰等,張達明相信按《通例》跟進集會涉違警例困難,惟望警隊高層積極與警員溝通,避免再以公開集會方式疏導不滿。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九龍東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以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七警」全被裁定於2014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的變電站外,襲擊致曾健超的身體受傷。其中陳少丹亦被裁定在中區警署接見室襲擊曾健超罪成。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跟進
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及朱凱廸,則去信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就集會是否違反上述《警察通例》,以及《公安條例》第七條超過500人集會需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並邀請警務處長盧偉聰及所有立法會議員參與討論。曾任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過往執勤都遇罪犯粗魯對待「粗口爛舌乜都有」,作為公職人員一樣要保持專業,同時要顧及形象,在公開場合謹言慎行「唔係一字一句讀粗口。」
警方回覆指,兩個警務人員協會於昨(22日)晚上舉行的會員特別代表大會為討論屬專業及業務性質議題而舉行;又指警隊會繼續以專業的態度,依法執行職務,以維持公共秩序,保障公眾安全。對於對於大會其間有人於台上高聲引述平日執勤所遭遇的粗言穢語「X你老母」, 而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宜作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