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助理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 認有違公德判社服令200小時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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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懲教助理涉嫌在港鐵站的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當場被揭發,他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他早前承認控罪,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陳慧敏裁判官判其進行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陳頌偉,37歲,二級懲教助理,被控於2021年5月22日,在港鐵荃灣西站近A出口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將攝影機置於女子X的裙底。

案情指,案發當日早上9時許,事主X在荃灣西地鐵站A出口附近的扶手電梯上,突然感到有一個硬的物件碰到其左邊大腿。她隨即向後望,發現是被告拎著手機在其裙底拍照或拍攝,且該手機開著閃光燈。X見狀立刻與被告對質,但被告否認偷拍裙底,並展示手機的相簿作證,但拒絕讓X查看手機中的影片。被告嘗試逃跑,但遭途人截停,被告之後曾一度使用手機。警方其後接報到場調查,但未有在被告手機中發現任何偷拍片段,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WKCC436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