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者認港鐵站偷拍兩女子裙底 判感化12月 官叮囑要完成治療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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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新聞刺針》及《蘋果日報》調查組前記者丘庭亮,去年9月在尖沙咀港鐵站的扶手電梯偷拍2名女子裙底,當場被捕。他在警誡下稱出於性滿足才以身試法。他早前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5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考慮到被告認罪,事後積極尋求協助,認罪有悔意,判其12個月感化令。黃官另提及過去有被告在自身問題獲改善後,因未有再接受治療而再犯案,叮囑被告必須完成相關治療。
被告丘庭亮,22歲。他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鐵站近B2出口的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以一部手機電話的攝像鏡頭拍攝女子X及Y裙底的影片。
官指曾見例子未依時治療後重犯
辯方求情指,丘明白且願意遵守感化條件,相信感化令對其更生有良好及正面影響。黃官判刑指,丘曾主動尋找專業人士幫助且認罪,判其遵守12個月感化令。黃官另提及以往很多被判處感化令的被告,在自身情況獲得改善後就未再有依時接受治療,並重新犯案,告誡丘必須要完成相關治療。
丘警誡下稱出於性滿足犯案
案情指,兩名便衣警於當日下午在尖沙咀站巡邏期間,發現被告丘庭亮四處張望、形跡可疑。丘之後尾隨事主X及Y,並用手機放在兩人裙底位置附近,案發經過遭便衣警目擊。便衣警遂截停丘,並在其手機發現一段長1分38秒的裙底及大腿影片,丘警誡下承認是出於性滿足犯案。
案件編號:KCCC 339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