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者偷拍2名女子裙底 警誡下稱為性滿足 下月判刑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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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新聞刺針》及《蘋果日報》調查組前記者丘庭亮,於今年9月在尖沙咀港鐵站的扶手電梯偷拍2名女子裙底,當場被捕。他在警誡下稱出於性滿足,才以身試法。他今(23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未能適當地宣洩情緒而犯案,事後多次向精神料醫生求醫,對自身問題已有深切了解,重犯機會低。黃雅茵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感化報告,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丘庭亮,22歲。他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鐵站近B2出口的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以一部手機電話的攝像鏡頭拍攝女子X及Y裙底的影片。
案情指,兩名便衣警於當日下午在尖沙嘴站巡邏期間,發現被告丘庭亮四處張望、形迹可疑。丘之後尾隨事主X及Y,並用手機放在兩人裙底位置附近,案發經過遭便衣警目擊。便衣警遂截停丘,並在其手機發現一段長1分38秒的裙底及大腿影片,丘警誡下承認是出於性滿足犯案。
辯方呈上被告家人和女友的求情信
辯方求情時,呈上由邱、其家人、女友及老師等撰寫的求情信,指其有良好背景,無案底。另指邱當日是因未能以適當的方法宣泄情緒才會犯案,被捕時亦即時承認犯案,現已有深切悔意。
辯方續指,邱事後六度向精神科醫生求醫,對自己的問題已有深切了解,日後會積極面對問題及接受治療,其重犯機會不高,希望法庭能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黃官認為社會服務令並不合適本案,決定僅為邱索取背景及感化報告。
案件編號:KCCC 339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