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涉借醉行兇非禮懷孕女店員 並欲付款求勿追究 准10萬保釋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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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督察去年11月在尖沙咀一間店舖,涉嫌「借醉行兇」非禮一名懷孕女店員,之後更欲付籌換取對方不予追究。他被控以項猥褻侵犯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兩罪,案件今(21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至3月8日再訊,以待被告向私人律師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1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干擾控方證人,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三次,及不得返回案發地點。
被告李卓賢,33歲,被控一項猥褻侵犯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控罪指,他於2021年11月23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2號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的一間店舖內猥麥侵犯X;並向X及Y提議給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予追究針對你的猥褻侵犯案件。
據悉,被告為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他聲稱自己是因醉酒犯案,事後欲給予事主及其丈夫100萬,以換取兩人不追究。
案件編號:KCCC 2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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