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認違限聚令後遭還柙 高院申保釋獲准 稱已經反省過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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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Lunch哥」的學生李國永,早前承認於去年4月違反限聚令。原定上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但他不願接受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再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期間需還押。「Lunch哥」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陳仲衡聽取陳詞後,批准李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可違反限聚令。
被告李國永(19歲),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指他於2020年4月28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內違反限聚令。該案於本月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法官今聽取陳詞後,批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而被告母親則自簽5萬元作人事擔保。此外,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不可違反限聚令,以及和精神科醫生和社工等,包括感化官,進行跟進會面。
而被告獲保釋後,謂:「明白,我願意」、「我已經反省過」等,有到庭女親友則痛哭。
案件編號:HCCP 66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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