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手指在男生乳頭打圈判社服 控方斥枉為人師 上訴改囚8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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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男教師於2015至17年在校內非禮2名男學生,包括搔肚臍後稱對方體毛濃密、和用手指在學生的乳頭打圈。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男教師就定罪提上訴,同時律政司亦認為判刑過輕,就判刑提覆核。案件今(2日)處理,律政司指涉案非禮情節具侮辱性,形容被告枉為人師,事後亦無悔意,沒有向事主和其家人致歉。上訴庭聽取陳詞後,駁回老師的定罪上訴,並批准律政司的覆核,改判監禁8個月。

律師陳詞指摸肚腩不屬非禮

被告吳浩楠(35歲)原本被控五罪,指他2015年至2017年間,在校內非禮3名當時約15歲至16歲的男學生X、Y和Z。經審訊後,原審法官裁定涉及X和Y的兩項非禮罪成。

吳就定罪提上訴,他的律師指出,原審法官拒接納他的證供,卻未有提供足夠的理據,如指他的說法自相矛盾,但辯方強調吳的辯詞未有自相矛盾之處,律師又指,摸肚腩並不屬非禮,法官聞言也不禁問:「這是認真的嗎?」

非禮事主指對方好多毛

控方陳詞時則指,原審法官判刑時原則犯錯,未有正確運用判刑原則。控方解釋,案中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案中有多於一名事主、吳和事主年紀差距大,以及違反誠信。本案的非禮案情具侮辱性,其中一次非禮事件中,更向事主稱:「你好多毛。」指吳枉為人師。

只向自己家人道欺欠悔意

此外,報告顯示吳在罪成後,仍堅稱自己被誣告。他僅向自己家人表達歉意,未有向事主和其家人致歉,是全無悔意。控方認為社服令判刑屬明顯過輕,認為唯一合適的判刑是即時監禁。

吳的代表大律師回應指,吳已完成社服令,亦曾經被還柙3星期,且吳現已找到教育出版社的工作。

報告指吳把責任諉過他人

法官彭寶琴指,報告顯示吳把責任諉過他人,強調他人合謀向吳報復,她與另兩名上訴庭法官聽取陳詞後,駁回吳的定罪上訴,並批准律政司的覆核。他們原想就兩罪改判吳入獄10個月,考慮被告已完成社服令等,遂減刑2個月,改判吳入獄8個月。

案件編號:CAAR6、CACC9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