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兩女童被判囚3年 男教師求情信稱造福教育界多年 官:有出糧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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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男教師涉於3年間,多番在校內非禮兩名的女童,包括觸摸女童的胸,或隔著衣物,把其下體貼近女童的私處。男教師否認8項非禮罪受審,今(29日)在粉嶺法院被裁定其中6罪罪成。對於教師在求情信中稱,自己造福教育界,裁判官反指他「有出糧」,著他不要形容自已那麼偉大。裁判官又斥責被告利用女童的無知犯案,行為令人齒冷,決定判他入獄 3 年。
被告張秉樞,57歲,被控8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間,在沙田一學校4度非禮女童X,以及4度非禮女童Y。兩名女童於首次被非禮時,年約9歲。
多番藉詞交接工作紙等 非禮女童
控方案情指,被告多番藉詞交接工作紙等,觸摸女童的胸。被告亦隔著衣物,把下體貼近女童的私處。
對於辯方質疑,女童案發時未有避開。惟裁判官裁決時指,女童於案發時約9歲,不懂反應也合理。裁判官又指,涉案的觸摸介乎數秒至1分鐘,認為可排除屬意外。因兩女童就部份事件發生的日期有分歧,裁判官遂裁定其中兩罪不成立,而其他六罪則罪成。
辯方指被告由被捕至審訊期間飽受壓力 裁判官指屬理所當然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本案已辭職,失去約300萬元公積金。辯方又指,被告被捕至審訊的2年間承受壓力。惟裁判官質疑,犯事後受煎熬屬理所當然,反問是否要感覺良好?
對於被告在求情信中稱,自己造福教育界多年,裁判官指被告「有出糧」,著他不要形容自已那麼偉大。裁判官斥責被告作為老師,郤利用女童的無知和不懂反抗犯案,行為令人齒冷,最終決定判被告監禁3年。
案件編號:FLCC55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