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姦女同志 被告稱有男人聲兼有露腳毛 無隱瞞其男性身份
無業男在女同志交友應用程式結識女子,相約到酒店房間玩性虐(SM)遊戲時涉強姦案續審。無業男今午(4日)自辯時表示,事發當日二人在酒店房內約一小時,有進行性虐待,他亦明顥是男人聲,脫下外褲時亦有露出腳毛,且二人親熱時他有生理反應,認為事主應可知他是男性,惟他進入事主身體後,事主卻問:「咩嚟?」他大惑不解,心想:「仲可以係咩嚟?」至女事主把他推開,他亦感到愕然,並強調沒有刻意隱瞞男性的身份。
被告曾子豪(30歲)下午繼續自辯,他指二人事發當日在酒店房內見面時,他一進房便見到女事主X全裸自慰,及後二人擁抱及親吻,他亦向X施行性虐待,包括用鞭子打她的臀部及滴蠟,直至X感到痛,他便吹熄蠟燭及替X沖身。
被問咩嚟感愕然
被告續指,他替X沖身後,二人躺在床上,他發現褲子在沖身過程中被沾濕,於是在X面前脫下外褲,後來他用下體磨X私處,他亦有問X舒不舒服,X亦有回答舒服。及後他便進入X的身體,但X突然問「咩嚟?」此時他感到奇怪,心想「仲可以係咩嚟?」
以為弄痛對方被推開
被告稱,X之後推開他,但當時他只想到是否弄痛了X,或因為他沒有使用避孕套,所以X才推開他。X卻稱:「乜你係男人嚟,仲要無用套。」被告卻感到愕然,因為雙方已相處一小時,不解為何X當時這樣問。
認為X答舒服等於同意性交
被告解釋,他沒有問X是否需要使用避孕套,是因為當他用下體磨X私處時,X沒有大反應,因此覺得不用避孕套,X也不會強烈反抗。他又認為事前多次問X想不想他「插佢」等,X均答應,再加上進入X體內前,也曾問X舒不舒服,他認為X回答舒服便等於同意性交。
見X皮膚有紅疹不想肉貼肉
被問到為何當時整個過程都沒有脫衣,被告回道因為事件前半段涉性虐待,沒有需要脫衣,而且他見到X皮膚出紅疹,因此也不想與她「肉貼肉」。
男人聲兼脫外褲露腳毛
另外,被問到為何覺得X知道他是男兒身時,被告解釋雙方曾對話,他的聲音明顯是「男人聲」,他亦曾在X面前脫去外褲,X看到他的腳毛及腿後,應知道他是男性,雙方親熱時他出現生理反應,X應理感覺到,他否認有刻意隱瞞自己的男性身份。
被告曾子豪,30歲,被控1項強姦和1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一酒店房間內,強姦和非禮女事主X(案發時約20歲)。
案件編號:HCCC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