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姦女同志 被稱姐姐未作澄清 被告解釋:覆唔切短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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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在女同志交友應用程式結識女子,相約到酒店房間玩性虐(SM)遊戲時涉強姦案續審。無業男今日(4日)出庭自辯,他稱自己曾用多個交友軟件,亦曾網友見面發生性關係,他解釋起初女事主叫他「姐姐」時未作澄清,是因為「覆唔切」,他與女事主後來談及不少露骨話題,當時他認為或有機會與對方性交或進行性虐待,也認為對方的性觀念較開放。

生活枯燥上網交友

被告曾子豪(30歲)自辯時透露,他未婚,會考英文科成績僅僅合格,因生活枯燥、圈子小,所以上網交友,曾使用多個交友軟件,包括Tinder、Skout,也承認曾與網友見面發生性關係。

指涉案女同軟件未禁男性使用

他表示,知道交友軟件「Butterfly」是女同志會使用的軟件,但軟件沒有禁止男性使用,他沒有留意軟件簡介寫有「女同志專屬app」,他在頁面選擇「TB」只因為貪快,他知道「TB」意指男性化的女姓。

被告曾子豪(左)自辯時稱佑「Butterfly」是女同志交友軟件,但沒有禁止男性使用。(資料圖片)

指X在提「姐姐」後講了其他話

被問到為何被女事主X叫「姐姐」時不作澄清,被告解釋因為之後X又講了其他說話,他「覆唔切」,而且起初只是打算閒聊,未有認真看待。

認為X接受能力強

他承認之後與X的對話露骨,包括談及性虐待話題、提到「咁由朝插到你晚」等,他當時認為或有機會與X性交或進行性虐待,也認為X對性觀念較開放,接受能力強。

被問到是否喜歡玩SM,他稱「可有可無」,但承認有4至5年進行性虐待的經驗,亦只與女姓進行過性虐待。

被告曾子豪,30歲,被控1項強姦和1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一酒店房間內,強姦和非禮女事主X(案發時約20歲)。

案件編號:HCCC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