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在反賭博行動中 涉向負責人建議買下新麻雀 被控行為失當
大埔警區的一名警長在處理一宗反賭博行動時,見到兩副全新而未有被下令須檢走的麻雀,涉向賭場管理人提議用100元買走,之後亦有把該兩副麻雀帶上警車。警長事後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今(4日)在粉嶺法院開審。被告同隊的警員供稱,指被告當天曾向的賭場負責人稱:「一百蚊同你買咗佢。」並單眼打了個眼色,該負責人回應:「阿sir你攞去啦。」控方指有在場警員曾聽到被告說:「返去有麻雀打。」
被告黃文浩(34 歲),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指他於 2020 年 8 月 4 日,身為警員,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無合理辯解不合法地作出失當行為,即在粉嶺和隆街 22 號地舖調查時,接受、獲得或挪用兩副麻雀;並隱瞞或未有申報。
上司巡視未指示要檢走兩套全新麻雀
控方案情指,大埔特別職務隊當日在粉嶺進行反賭博行動,他們到達涉案單位後,發現有兩張枱麻雀、8名賭客。督察馮達仁亦有到場巡視,發現兩副未有開封的全新麻雀,認為與案無關,故未有指示下屬檢走。被告同隊警員聽到被告欲以 100 元向賭場負責人購買兩副麻雀,又有警員聽到被告表示:「返去有麻雀打。」。被告之後帶同兩副麻雀及閉路電視機盒到警車。
證物警匯報未有指示如何處理
控方續指,證物警員向督察匯報時,提到被告曾檢走兩副麻雀,但沒有給指示應如何處理。督察與總督察江偉峰接見同隊兩名警員,得知事件後再接見被告。被告承認除了4 副在麻雀枱檢獲的麻雀外,並把兩副全新麻雀帶上警車,但沒有指示處理,認為沒有需要交代,認工作上有疏忽。
向賭檔負責人提議兼單眼
警員張耀永(音譯)供稱,他是其中一名有參與當日行動的警員,負責駕駛警車接載隊員,他到場後亦有進入單位,被告指示他拘捕賭檔的負責人。他在房內向賭檔負責人凌裕文錄口供時,聽到另一警員問:「祥哥(被告),呢兩副使唔使 seize (檢取)?」被告回應:「唔使,等我嚟。」張轉身見該警員指著地上兩副麻雀,被告拿起並問凌說:「一百蚊同你買咗佢。」張指被告並有單眼示意,凌回應:「阿 Sir 你攞去啦。」張稱被告之後指示他押解凌到上水警署,他曾要求增加人手但被告未有理會。
張稱他當日駕車回大埔警署後下班。翌日被督察馮達仁問及車上「多咗兩副麻雀」,又問他行動時有何事發生,張遂把所聽到的對話告知馮。
案件編號:FLCC33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