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罷旺角警署被擲汽油彈 3男女現場被捕認暴動罪 案押後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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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前年11月發起「三罷」行動,其中有示威者曾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並向警署投擲汽油彈。涉案的2女1男今日(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案情指其中2人曾站在示威者前排,1人曾在路障後蹲下並擔起傘及木牌作盾牌,而3名當時僅17至19歲男子,在警方掃蕩行動中當場被捕,其中兩人的手套上被驗出含有微量柴油。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以便索取被告的背景及教導所報告。

本案涉及的3名被告為:周雅桐(20歲,女,髮廊助理)、陳彥希(21歲,女學生)及張境祐(19歲)。3人今承認在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一帶參與暴動。

案情指,2019年11月有網民呼籲市民在當月11至16日參與罷工罷課罷市等,目的為使政府回應示威者的5項訴求。

警方曾以催淚彈及橡膠彈驅散

2019年11月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太子一帶集結堵路,並以雨傘作掩護向旺角警署前進,警方曾進行掃蕩行動,但示威者沒有散去,後來再重新聚集在旺角警署附近,有示威者向警署擲硬物及汽油彈。警方稍後以催淚彈及橡膠彈作驅散,但示威者仍繼續投擲汽油彈。

首被告曾站在傘陣及路障前排

暴動事件期間,首被告周雅桐曾站在傘陣及路障前排,亦曾在路障後蹲下並擔起傘及木牌作盾牌,而她身後的示威者則向警署擲汽油彈。第三被告張境祐則曾蹲下移開一枝金屬桿,也曾站在前線,及曾與其他示威者推垃圾桶。

警方後來再次進行掃蕩行動,而3名被告均在現場附近被捕。首被告周雅桐及次被告陳彥希的手套均被驗出微量柴油。

案件編號:DCCC31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