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強姦前度 分手後維持性關係 欲為女方慶生未受落動粗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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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女分手後藕斷絲連,仍保持性關係,男方更提出欲訂酒店與女方慶祝生日,女方卻不感興趣,男方即變激動,並涉嫌向女方動粗,包括大力握頸、綁手掌摑等,又要對方喝紅酒,女方只喝下少許時,男方把酒樽放近其私處,並稱若她不喝便讓其私處「喝紅酒」,最後更涉強姦女方。無業漢否認強姦、襲擊、非法禁錮等5罪,案件今日(10日)在高等法院受審。

被告蔡偉強(57歲,無業)被控於‪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12日‬期間,兩度在沙田單位強姦及襲擊女子X,更非法禁錮X。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時40歲的女事主已離婚,並育有一子,X與被告在2019年發展成情侶,X更搬到被告樓上單位,二人成為鄰居,不過X後來因為被告脾氣差而提出分手,二人分手後仍維持性關係。

X對慶生不感興趣被告即變激動

2019年11月11日晚,二人在被告家中用膳後,被告問X想不想跟他睡,X認為被告想性交,她拒絕並返回自己家中,被告卻突闖入她家,又稱打算訂酒店為她慶祝生日,X不感興趣,被告情緒突然變得激動,並大力握著X的頸,並脫去X的睡衣,又綁著她的手,不斷罵她及掌摑她。

稱若X不喝紅酒就讓其私處喝

及後被告又舉起手機,聲稱要拍下X的面容及私處,傳送到她工作的地方,之後更突然拿起紅酒,要X喝紅酒,X只喝了少許,被告於是將酒樽放近X私處,並表示如果X不喝,就會讓其私處「喝紅酒」。

被告突認錯叫X用開山刀殺他

後來,被告又將X的頭撞向膠箱、牆壁,更曾抓著X的頸部,並將X拉回被告的單位。X在被告的單位時,遭被告脫下褲子綁手及掌摑,被告之後又突然認錯,更叫X用開山刀殺死他,又叫X入房睡覺。

事主身上多處瘀傷及擦傷

被告在房間內要求X與他性交,X不肯,被告再叫X脫下褲子,X因為怕再遭被告毆打,於是配合,及後便遭被告強姦。X事後報警,並向警方透露早前亦曾遭被告強姦,當時因為想給被告一次機會,所以才未有報警。X經診斷後,被發現身體多處出現擦傷及瘀傷。

案件編號:HCCC18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