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前經理涉收回佣 與承辦商東主同判囚半年 准保釋等上訴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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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一名前助理技術經理涉嫌收受1.8萬元回佣後,將灣仔御峯的冷氣工程合約,外判予合聯工程有限公司,涉事助理技術經理及外判商東主早前分別被裁定接受和提供利益罪成,兩人今(5日)被判入獄6個月,但准保釋等候上訴。

恒隆前助理技術經理伍俊銘被廉署起訴收受利益罪成,今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囚半年。(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恒隆前助理技術經理伍俊銘(40歲)及合聯(香港)工程有限公司東主譚仲昌(60歲)。案情指,恒隆於案發時是灣仔區私人住宅大廈御峯的管理服務供應商,時任助理技術經理伍俊銘負責處理及監督該大廈的維修工作,而譚仲昌的公司合聯則為恒隆承辦商,負責冷氣系統維修工程。

案情指,譚仲昌前年9月16日把藏有1.8萬元現金的信封交給伍俊銘,作為促使恒隆將多份工程合約判給合聯的誘因或報酬。信內有一張紙,詳細列出御峯14項冷氣系統維修工程及各項銀碼,合共18,090元,13項工程由伍俊銘負責,並在伍建議下判授予合聯。

暫委裁判官何慧嫻今日判刑時表示,貪污是嚴重罪行,被告行為除違反誠信,亦對商業社會造成重大影響,遂判兩人入獄6個月,他們獲准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