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灝天環球兩經紀 涉受賄及行賄19.7萬元 讓客戶用期貨軟件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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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4日)落案起訴灝天環球投資有限公司兩名經紀,控告他們涉嫌收受及提供賄款及禮物共逾19.7萬元,以安排公司客戶使用一間電腦公司提供的期貨交易電腦軟件程式。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二人。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本周五(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4日)落案起訴灝天環球投資有限公司兩名經紀,控告他們涉嫌收受及提供賄款及禮物共逾19.7萬元。(資料圖片)

被告林靖釗(39歲),及黃肇鋒(前稱黃詩立,35歲),同為註冊金融機構灝天環球的持牌代理,黃肇鋒是林靖釗的下屬。兩人同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林靖釗另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黃肇鋒則被控兩項相類罪名。

案發時,香港金融工程有限公司以一個電腦程式,為客戶提供期貨戶口管理服務。有關程式會自動下單買入或賣出期貨,務求在短時間內為客戶賺取利潤。香港金融工程會從客戶所得利潤中收取服務費。

被指向軟件行政總裁提供報酬

其中兩項控罪指,林靖釗及黃肇鋒涉嫌於2014年11月某日至2015年2月18日期間,一同串謀香港金融工程的行政總裁,使黃肇鋒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該行政總裁接受共逾12.55萬元佣金,作為黃肇鋒協助及安排其兩名客戶,使用香港金融工程提供軟件服務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林靖釗涉嫌於2014年12月某日至2015年2月16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香港金融工程職員提供6萬元至7萬元,作為他們協助及安排香港金融工程向林靖釗客戶提供該軟件服務的誘因或報酬。

餘下兩項控罪指,黃肇鋒涉嫌於或約於2014年12月18日及12月某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上述香港金融工程行政總裁,提供總值1.25萬元的化妝品及一部流動電話,作為該行政總裁協助及安排香港金融工程,向黃肇鋒的客戶提供軟件服務的誘因或報酬。

香港金融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