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揭食環署巡查防治蟲鼠隊次數不足 馬鞍山連續4月無紀錄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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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蚊患嚴重,申訴專員公署針對食環署執行防蚊和滅蚊工作成效,今日(22日)發布一項主動調查報告。
公署抽查三個監察地區前年1至4月的紀錄,發現署方人員巡查紀錄不全,當中馬鞍山區連續4個月的衞生督察巡查次數為零。公署認為,是次僅抽選個別地區紀錄審視,便已發現紀錄不全、次數不符規定,反映欠妥善監督,促設立機制審視。
食環署防治蟲鼠隊負責全港公眾地方的防治蟲鼠工作,署方會對人員、承辦商,進行恆常實地巡查或突擊檢查。不過,申訴專員公署審視3個監察地區,黃大仙中、屯門西及馬鞍山的巡查紀錄,發現部分食環署巡查人員,沒對承辦商做足巡查,或未有在合約管理系統內,輸入完成紀錄。
其中,在馬鞍山有3隊承辦商,按巡查指引,衞生督察至少每兩個月須突擊巡查一次,其屬下管工負責的所有承辦商隊伍,但紀錄顯示前年1月至4月巡查次數為零。公署表示,食環署已向相關人員作出訓示。
公署認為,是次僅抽選個別地區紀錄審視,便已發現不同職級人員出現巡查紀錄不全、次數不符規定的情況,反映到巡查人員不足外,亦顯示欠妥善監督,故建議食環署應考慮設立機制審視。
申訴公署指出,在管理登革熱病媒監察計劃方面,食環署以列表、平面地圖發布數據,但誘蚊器指數僅沿用實際數字,沒重點標示錄得警戒級別指數的監察地區,而密度指數仍未制訂級別、分級說明,容易令市民混淆兩項指數概念。
另外,公署認為食環署處理蚊患投訴時,沒詳細整合、分析投訴數據,沒就蚊子滋擾較嚴重的地區,進行針對性的防蚊、滅蚊工作。至於是否需為所有病媒蚊子進行全港性監察,公署認為屬食環署專業判斷,但認為現時的監察模式已沿用多時,是否仍切合本港的環境和狀況,值得檢視。
食環署回應報告時指,欣悉報告提出的改善建議態度正面,已落實了大部分建議,會以積極態度,繼續研究和跟進餘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