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白衣人案求情|被告帶棍到場未報警 官問:為何當晚咁多棍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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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7.21白衣人襲擊案,法庭繼昨聽取了其中4名罪成被告的求情後,法官葉佐文今(14日)繼續聽取餘下3人的求情。有律師指有被告在元朗任村長,當晚只想到站了解情況。惟葉官卻疑為何不選擇報警,反而持棍到場,並問:「係咪對警察無信心?」葉官又說:「善良的人不會帶棍到現場。」並禁不住問:「為何當晚元朗咁多棍?」葉官亦明言,案中有被告在事件中任領導角色,表現「勇武」,刑責亦會加重。案件將於下周四(22日)判刑。

有到庭望聽女子口罩上印有「我愛你中國」。(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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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求情稱執棍自保

第七被告鄧英斌的律師求情指,鄧在元朗河瀝背村任村長11年,一直為村民服務,案發當日吃完晚飯後,因聽到街坊消息指「有人入嚟元朗搞事」,擔心有村民牽涉其中,才隻身到元朗西鐵站了解,亦因擔心受襲,才會在地執起棍自保。

官質疑為何未報警

法官葉佐文問到,被告是否希望憑一人之力保護元朗,為何沒有即時報警,「佢係咪對警察無信心?你問下佢(被告)有定無?⋯⋯我唔明點解要拎棍,而唔係報警」。辯方指,被告從沒對警察失去信心,但知悉當晚已有街坊報警,只是沒有警察到場。

法官葉佐文質疑被告未報警卻帶棍到現場,質疑是否對警察沒信心。(資料圖片)

善良的人不會帶棍到現場

葉官續追問:「佢又知啲警察唔理佢哋?街坊報咗警幾耐啊?⋯⋯佢係村代表應該認識公共關係科,如果條村出事,佢會搵區議員定報警?」被告鄧英斌在犯人欄內向代表律師表示:「3條9打唔通。」

葉官又指,被告既然不清楚會有何事發生,理應交由警方處理,認為善良的人不會持棍到現場。葉官又質疑,被告「又要驚又要去睇」,心態矛盾,而且被告身穿白衣,又持棍,亦是長者,會有示範及鼓勵作用,認為辯方未能釋疑,缺乏常識,強調不會接受辯方不合理的解釋。

案中八名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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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鄧懷琛表現勇武

第五被告鄧懷琛被指與第六被告吳偉南在英龍圍非法禁錮一名男子,鄧懷琛的律師求情指,鄧懷琛當時只是爭執,其後為襲退施襲者才在地上拾起棍入元朗站,形容他當時情緒高漲。

疑惑點解當晚咁多棍

葉官直指,鄧懷琛用手阻撓男子離開,包圍約2分鐘,行為無法解釋,而且他曾經用雨傘柄打人一段時間,形容「都幾勇武」,又疑惑:「點解當晚咁多棍執?D7(第七被告鄧英斌)又執到,周地都係棍?」片段又顯示,被告曾經手勢一指,隨後有白衣人衝上前襲擊一名黑衣人,認為被告擔任指揮角色,並非旁觀者,明言判刑會比其他被告更重。

早前已認罪的第四被告林啟明,其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知錯有悔意,盼法官考慮被告有年邁母親及妻女要照顧,承認當日行無法解釋,希望盡快改過自身。

12圖看清當晚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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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7月22日判刑

2名認罪的被告包括:林觀良(48歲,二手車銷售)和林啟明(43歲,汽車銷售經理),他們開審前已承認暴動罪,原被控的傷人罪則不予起訴。

另6名被告接受審訊,包括:王志榮(55歲,運輸工人)、黃英傑(48歲,電纜技工) 、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吳偉南(57歲,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無業)和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他們被控參與暴動、串謀有意圖傷人和有意圖傷人等罪。除首被告王志榮脫罪外,其餘5人全部罪成。

全部被告須還押,案件已定於下周四7月22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888/2019、DCCC11/2020 、DCCC 7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