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可持續消費指數稍升 「回收行為」5年來維持顯示知而不做
近年全球各地大力推動「可持續消費」,消委會今日(17日)發表「可持續消費知行融樂–消費行為追蹤研究」的報告,其中「消費者的認知和態度」的得分從基線調查的74分提高3分至77分;而「消費者的行為和意願」則從基線調查的69分「消費者的行為」和65分「消費者的意願」增加至71分,消委會認為,得分差異反映消費者的認知與實際行為之間有差距,港人在實踐可持續消費行為上有待改善。
然而,港府近年推廣不同的回收計劃,但選項當中,「回收行為」是唯一一個次指數沒有上升,保持在較低的63分。比較2個主要指數的得分,反映消費者的認知與實際行為之間有差距。
消委會於去年6月至8月,以電話及街頭訪問形式,訪問約1517名15至64歲的消費者,是次為相隔5年再做同類調查,2個主要指數的8個指數當中,「回收行為」是唯一一個次指數沒有上升,保持在較低的63分。比較2個主要指數的得分,反映消費者的認知與實際行為之間有差距,尤其在回收方面更顯而易見,反映香港人在實踐可持續消費的行為上有待改善。調查發現43%受訪者認為自己不太或完全不了解可持續消費的概念,只有18%表示有些或非常了解,而39%則反映理解一般。
儘管近年港府推出不同的回收計劃,2個主要指數由8個次指數組成,當中「回收行為」是唯一一個次指數沒有上升,保持在較低的63分,其中一半表示會回收衣服、紙張或塑膠,但也有分別有約3成,則27%及32%受訪者表示「很少」或「從不」回收紙張或塑膠,與基線調查相比的22%及27%有所上升,顯示多了人不回收紙張或塑膠,消委會認為,情況令人憂慮。
消委會指,受訪者對節約能源及廢物分類的好處的認知有所改善,由過去72%及70%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上升至八成或以上,惟一旦該消費行為需改變原有生活方式,或引致不便,例如回收設施不足或地點太遠,受訪者便會猶豫,難以付諸行動。
另外,消委會指,受訪者對於一些容易實踐、可節省金錢等具實質好處或容易獲取資訊的行為,實踐程度超過70%,例如購買附有1級能源標籤的電器、聲稱節水的產品、優先購買貼有環保標籤的產品、避免過度點菜、避免購買即棄產品,以及修理損壞的家居電器等。
消委會引用外國做法,各司法管轄區透過科技創新及賞罰制度,綜合出4個不同範疇,推動可持續消費,並建議政府投放資源,支持產品可持續性等研究,建立完善的回收鏈,以及立法規管使用即棄塑膠產品等,從而促進消費者改變行為。丹麥和日本甚至開發手機應用程式,鼓勵消費者購買即將到期的食品,減少浪費食物,瑞士則設有回收點互動地圖方便消費者找到回收地點;另外,加拿大温哥華禁止或將會限制使用指定類型的即棄物品,例如塑膠飲管及即棄杯子等,法國則禁止大型超市丟棄臨近「此日期前最佳」,但品質仍然良好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