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到正】工展會展商疑違例 拒收膠袋稅

撰文:余秋婷 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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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展會舉辦得如火如荼,不少市民趁聖誕長假到場購物,惟記者發現有參展商違反膠袋徵費規定,在價錢牌及宣傳單張上標明「價錢已包五角膠袋税」字眼,又指「要唔要膠袋都係收咁多」。環保團體直指該店已違法,動機是不想找續免麻煩,促當局加強巡查執法。環保署呼籲市民向環保署舉報違例商戶。

有商戶在宣傳品中列明,售價已包括膠袋稅。(梁煥敏攝)
記者以40元購買包裝合桃,收錢時,職員強調:「呢個係要收錢嘅,但我送俾你」。(梁煥敏攝)

宣傳品標明售格已包膠袋稅

根據《產品環保責任條例》,除可獲豁免收費的情況外,商戶只要在售出貨品時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便必須向顧客收取每個不少於五毫的膠袋稅。商戶如向顧客提供回贈或折扣,以直接抵銷向顧客直接或間接提供每個塑膠購物袋,當局可向該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要求該人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

記者昨日(26日)到維園舉行的工展會內巡查,發現專門售買蔘茸海味的鈞泰商品有限公司在貨品上張貼的價錢牌寫有「此價錢已包括五角膠袋税費用」。記者假裝顧客詢問,購買一包淮山如不要膠袋,可否扣除所需的五毫膠袋稅,店員直言:「要唔要袋都係70蚊!」其後,記者用40元購買包裝合桃,負責收錢的店員將貨品放入不織布袋內,並強調「呢個係要收錢嘅,但我送畀你」,疑有「踩線」之嫌。

環團指商店不想找續免麻煩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認為,涉事店舖動機是出於不想找續,方便做生意,「一定唔係志在幾毫子成本」。 他促請環保署加強巡查執法,小商店及大型連鎖店須一視同仁,避免有人被「放生」。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說批評,商戶不應為了向顧客提供便利,千方百計派發膠袋,呼籲市民參與大型展覽緊記自備購物袋,向膠袋說不。

環保署回覆指,如有懷疑膠袋收費違規的個案,歡迎市民向環保署舉報,當局會按法例作出跟進。違例商戶可被處以定額罰款2,000元,至於重複違規或嚴重違規個案甚至會被檢控,首度被定罪的最高罰款額為10萬元。截至今年十一月三十日,署方巡查逾71000次,期間向違規商戶共發出30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梁煥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