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後年開徵環保稅料年收500億 有望遏制霧霾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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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華北地區近月多次發出霧霾警示,引來中外媒體關注,昨日(12月25日)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表決通過《環境保護稅法》,取代現行排污費機制,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據《中國証券報》稱,新立環保稅意在發揮槓杆效果,按大氣、水、固體、噪音等污染量多寡調整稅負,從而鼓勵企業減少污染。
該報引述國海証券分析師,指稅制改革促使企業動追求節能減排,增加環保投資,提高技術水準,淘汰落後產能。另一方面,環保稅將提供充足資金來源,以供官方治理環境污染。
調整稅制以鼓勵企業減排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紹,相比排污費制度,環保稅實施兩點改革。
第一項改革是規定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累進計算以10倍為限,如大氣污染物的每單位稅額按量由1.2元(人民幣,下同)累進至12元,水污染物的的每單位稅額則按量由1.4元(人民幣,下同)累進至14元。第二項改革是按減排幅度增加免稅額,例如納稅人如能減低大氣或水污染物濃度,低於規定標準30%,可以申請減免75%應付環保稅。
《中國証券報》引用數據,指出由2003年至2015年,全國累計徵收排污費達2115.99億元,去年官方所收排污費為173億元。據中央財經大學估計,改行環保稅制度後,預計每年環保稅徵收規模可達500億元。此外,過往排污費收入分配為中央九成,地方一成,有鑒於地方政府承擔治理責任,中央決定不再參與分成,地方全額收取環保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