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9車日行千公里 物流署揭涉兩大部門 實際只行百公里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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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政府物流署在2019年車輛使用報表中,有9輛政府車平均每個使用日行駛超過1,000公里,即一日內可走14次9號幹線(新界環迴公路),來往沙田、粉嶺、屯門和荃灣,亦相等於香港至上海的直線距離。
物流署日前回覆《香港01》查詢,指9宗使用率甚高部門車輛,分別為食物環境衞生署及消防處,兩個部門已將實際數字修定為130公里及120公里,較原來匯報相差87%至88%。
審計報告|揭政府車用過但「零咪數」 9輛車前年日均行1000公里
審計報告指出,物流署車輛使用報表中有6,309宗個案宜進一步調查,包括有256宗車輛月內曾經使用,但行車里數為零。另有5,381宗曾使用但燃料或電力用量亦為零。有9輛政府車使用率甚高,平均每個使用日行駛超過1,000公里。
7宗為食環 2宗屬消防
物流署回覆查詢指出,已要求相關決策局/部門覆核上述有關情況,並提供理由或作出修正。9宗行駛1,000公里個案,當中7宗為食物環境衞生署,經查證後修正為每日平均130公里,較原先匯報相差87%;其餘2宗為消防處,修正後為120公里,即相差88%。
審計署建議調查和修正任何差異
審計報告提及,物流署應提醒決策局或部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車輛使用情況的每月報表,並採取更有力行動跟進逾期甚久的報表,調查和修正車輛使用情況每月報表中找到的任何差異。審計署亦建議要適時向相關部門發出車輛使用異常情況報告的摘要,以便採取跟進行動及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