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違國安法 被加控兩罪 指協助李宇軒潛逃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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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指勾結外國和就工業邨用地欺詐兩案,今(16日)於西九龍法院再提堂。就國安法一案,控方今申請新增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1項串謀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串謀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等人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協助李宇軒逃離香港。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期間黎智英繼續還柙。

黎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案,原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今新增兩罪 其中一罪指他串謀「攬炒巴」劉祖廸等勾結外國勢力

控方今庭上申請新增兩項控罪,即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第二項新增控罪為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指他在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在李宇軒被香港警務處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控方申請案件押後兩個月,以待調查財務資料,辯方指案件已押後過一次,國安法案件應及時處理。蘇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黎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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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欺詐案 將交區域法院審理

至於工業邨用地一案,控罪指他和周達權(63歲)及黃偉強(59歲),於2016年6月底至去年5月底,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未有按照香港工業邨公司,即現為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於1999年訂立的租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向科技園公司隱瞞用途,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不採取行動,導致該蘋果日報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蘇官批准案件於5月6日審理,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WKCC4217、43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