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涉濫收報名費 教局:重新審核獲批金額

撰文:廖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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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昨日(19日)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批評教育局在審批幼稚園申請收取超出上限40元的報名費時,方法粗梳、標準不一,以致有幼稚園無理收取過千元費用仍獲批。
教育局今日(20日)傍晚發新聞稿承諾,會要求涉事幼稚園提交過去收生收支紀錄,重新審視各校獲批的報名費金額,是否有下調空間。

教育局於今日(20日)傍晚發新聞稿承諾,會重新審核各校獲批報名費。(新加坡國際學校)

申訴署昨日發表的「教育局對幼稚園收取報名費的監管」主動調查報告中提及,幼稚園收取超額報名費的申請,一經教育局批核,無須再逐年重新申請。但申訴署揭發,17間獲批收取過千元報名費的國際幼稚園中,竟有學校以一次性大額開支作為申請理由。申訴署批評,教育局無就相關申請訂定嚴格及統一的審核準則,有不公之嫌。

重新審核已獲批申請

教育局承諾,當局會採取5項措拖加強監管,包括要求獲批申請的學校,提交過去收生的收支紀錄,供局方重新審視其收取報名費、是否有下調空間。

5項措拖包括:

要求幼稚園制訂清晰的收費機制,提高收取報名費透明度,向家長清楚解釋收費的用途、理據和提供的服務;
跟進已獲批准收取超限報名費的幼稚園,要求有關學校提交過去收生的開支及收入紀錄供教育局審閱,並重新檢視其獲批金額是否有下調空間;
研究更改現行一次過的審批安排,實施有時限報名費的批核方式;
嚴格跟進違規收費的幼稚園;以及
盡快完成制訂更具體的內部工作指引,並加強員工培訓,包括檢視財務報表的技巧,讓員工能更有效地審批申請,而準則更為一致。

國際學校亦須提交收支紀錄

發言人補充,牟利性質的幼稚園若無接受任何政府資助,則無須向局方提交核數報告等財政資料供審核。至於涉事學校的收生「收支紀錄」,會否因屬於當局所指的「財政資料」,導致當局無法取得資料,局方回覆《香港01》時澄清,「收支紀錄」不屬所指的「財政資料」,因此有權要求學校提交收生收支紀錄,並作重新審核。

發言人又稱,為加強監管,日後會要求校方提交具體開支證明,以及報名費收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