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主任涉竊看兒子派位資料 否認10宗罪 聲稱有權閱覽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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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一名教育主任涉嫌10次登入「中一學位分配系統」,竊看其兒子的校內成績,被控10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案件今(1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指,被告職責不包括閱覽涉案資料,其前上司亦供稱,被告在中一派位的工作上,只負責處理遲來申請者的學位分配。惟辯方則稱,被告有權登入系統瀏覽限閱資料。

被告彭偉傑(57歲),案發時為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一名教育主任,他被廉政公署控告10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指他在2016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18日期間,先後10次使用教育局的教育資訊系統中的「中一學位分配系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被告兒子成績介乎第一至第二組別

被告於2016年8月曾向教育局申報,其兒子X就讀藍田一間小學,並且是2016/2017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申請者。廉署於被告住所和辦公室檢取多份他自製的試算表,列有X在內的該校128名學生呈分試成績排名。學校於2017年4月就選中學舉行家長簡介會,估計首42名學生獲派至第一組別中學,而其子排名第43位,估計屬第一至第二組別。同月,被告遞傳字條予該校負責處理呈分試的副校長,並與她通過電話約半小時。

其中4次閱覽資料不涉兒子X

控方透露,被告案發期內曾10次登入系統,閱覽不限於其子所讀小學的學生呈分試成績等資料,當中有4次讀取的資料並不涉及其兒子X。控方指以被告職責,他不應登入系統大規模閱覽資料。辯方則稱,被告有權登入系統瀏覽限閱的資料。

上司指被告工作只處理遲來申請者

高級教育主任雷海明出庭作供,他是被告案發時的直屬上司,屬局內基建及學位分配科,他指被告職責主要是開發和管理學生資料管理系統,整理分析數據,在中一派位中,只處理遲來申請者的學位分配,以及向有關部門提供資料。他表示定時向同事傳閱公告守則,提醒他們避免個人利益衝突,同事亦需簽署作實。

聆訊繼續。

案件編號:KTCC 155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