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教育局主任 涉為兒子升中不誠實取用學位分配電腦系統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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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一名教育主任涉嫌就兒子在參與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時,不誠實取用教育局的電腦系統,今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下周一(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答辯。教育局指,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宜作評論。

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一名教育主任涉嫌就兒子在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資料,不誠實取用教育局的電腦系統數據。 (資料圖片)

該名教育局教育主任是57歲的彭偉傑,他被控十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61(1)(c)條。廉署指,早前接獲教育局轉介的貪污投訴,經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教育資訊系統」為教育局的中央電腦系統,設有兩個數據庫,即「學生資料管理系統」及「中一學位分配系統」。

「學生資料管理系統」載有所有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學生申請人的個人資料,而「中一學位分配系統」則處理中一派位。該兩個數據庫的數據均為限閱資料,教育局人員除非職責所需,否則不得取用有關數據庫。

被告早已獲上司告知不得取用系統查閱兒子資料

被告於案發時在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任職教育主任,職責主要包括管理和操作「學生資料管理系統」。他於2016年8月向教育局申報,其就讀藍田一間小學的兒子是2015╱2017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學生申請人。他接獲上司通知,不得就其子的申請和派位結果資料,而取用教育局的電腦數據庫。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18日期間,先後十次取用上述載有「中一學位分配系統」數據庫的教育局「教育資訊系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被告涉嫌就其兒子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申請的相關校內成績,取用「中一學位分配系統」。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下周一(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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