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出尖嘴收2880元 白牌車涉禁錮搶劫非洲女醫生 官:代港致歉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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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白牌車司機被指載一名非洲女醫生從機場出市區,涉嫌向醫生搶劫逾2888元車資,期間更把女醫生禁錮車內,司機否認指控,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女醫生特別來港作供,指司機原答允車資300元,惟過青馬橋要後稱要收過橋費700元,之後又指到不同酒店有不同收費,埋單2880,她被搶走金錢,之後被禁錮車內。女醫生指,她國家容許人持槍,遇上該名司機時,她擔心會被殺,法官在女醫生作證完畢後都安慰她說:香港其實好安全。

女事主Mosha Shakiwa Fausta Franklin早前供稱曾與司機議價機場出尖沙嘴車資為300港元。(梁芷君攝)

被告湯耀華(67歲),被控盜竊、非法禁錮、搶劫、非法取酬載客及沒有第三保等合共五項罪名,他承認非法取酬載客及沒有第三保兩罪,但否認盜竊、非法禁錮、搶劫三罪,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

事主稱家鄉民眾可持槍 擔心不就範會被殺

40歲來自坦桑尼亞衞生部的女事主Mosha Shakiwa Fausta Franklin,是一名當地醫生,她今次專程到港為本案作供,她供稱,她的家鄉容許民眾持槍,她又恐防被告有武器,她怕如不就範,被告會把她殺死,故她只好就範,並讓被告載她前往銀行提款。

案情指,去年11月16日晚上9時半,事主乘機抵達參加為期三日的世衞會議。她獲資料指由香港機場搭的士往尖沙嘴酒店約需254元。她在機場外遇上被告,被告帶她上七人車,她稱只能付300元車費,被告同意。

事主指被告初時態度友善,不停介紹香港景點,但過了青馬大橋便突然稱要收700元過橋費,事主表示沒錢,被告即態度轉變,並拿出一個價目表,聲大夾惡地指車費是2888元。

兌換港元即被搶走

被告其後載事主往找換店,她見被告先與找換店職員交談後,並察覺港元兌美元匯率由7.5變至7元,事主把400美元交出兌換,被告即從店員手上搶走該2800元。

被告之後載她到酒店附近及鎖上車門,要她支付700元過橋費,又說:「pay me money!money!」否則她會有麻煩。事主感到驚恐,把身上僅餘的100美元交給被告才准離開。她到達酒店後便透過電郵報警,翌日由酒店保安陪同到警署。

辯方指事主答允車資2千元

辯方盤問時指,事主同意支付2千多元的車資,事主否認,並指被告當時向她展示車資的計法,及威脅她稱,如不付錢,便會有麻煩。

女事主今天已完成作供。暫委裁判官張天雁在她離庭時,特別感謝事主特意飛來香港作供,並代表香港為她的遭遇致歉,強調香港是一個安全的城市,希望她可享受餘下在港的旅程。

事主庭外稱,今次是她第3次來港,她稱案發後仍覺得香港是個安全的地方,故仍會來香港,但問到她會否與家人來港旅遊、對香港的形象會否變差等等,她都表示不確定。問到她會否在港乘搭的士時,她則表示會再想想。

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 44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