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強媽媽遭黑色寶馬撞至須雙腳截肢 入稟向肇事地產經紀司機索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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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經紀於3年前駕駛寶馬私家車,路經荃灣梨樹路時,其私家車剷上行人路,撞到一名抱著僅兩歲大女兒的媽媽。媽媽被撞至雙腳骨折,需要截肢。受傷媽媽和女兒昨(17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肇事司機索償。
原告為被撞傷的媽媽杜穎楠,以及其女兒(由杜穎楠的胞姐杜穎雯代表),被告為陳曉昇。
入稟狀指,於2018年3月19日在荃灣梨樹發生的交通意外,令兩名原告受傷。原告指意外因被告疏忽所致,因此向他索償。
陳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於2019年被判囚15個月,以及停牌2年,
案件編號:HCPI83/2021
女事主在意外中嚴重受傷,至雙腳均須被截肢。(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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