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空調承辦商工程師 涉誘僱主分判31萬元訂單予自己公司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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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1日)落案起訴一名空調承辦商工程師,控告他涉嫌欺詐,於分判總值共逾31萬元的維修訂單予另一間公司時,沒有披露自己在該公司有財務權益。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空調承辦商工程師,控告他涉嫌涉欺詐,分判31萬元維修訂單時隱瞞財務權益。(資料圖片)

被告李志偉(40歲),正卓工程(香港)有限公司高級項目工程師,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正卓是一間為商業客戶提供空調系統安裝及維修服務的工程公司。其員工須申報,如在任何與正卓有商業交易或競爭的公司,擁有任何財務權益。

被告於案發時是正卓的高級項目工程師,負責評估正卓客戶的空調工程訂單,及向正卓建議由其員工進行有關工程,或把工程外判予分判商。正卓於2017年9月取得炮台山一幢商業大廈的空調維修工程項目。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4月23日期間,隱瞞及沒有向正卓披露,他在正卓分判予墨曌工程的上述工程項目中所擁有的財務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正卓聘用墨曌進行有關工程,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正卓蒙受不利。

廉署調查顯示,正卓在上述期間判授六項維修合約予墨曌,總值逾31萬元。正卓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