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員津貼增15%至每日830元 料每年開支112萬元

撰文:陳雯慧
出版:更新:

司法機構每兩年檢討陪審員、證人津貼及淫審處審裁委員的酬金,今年向立法會申請上調有關津貼和酬金,由14.7%至20%,預料每年開支約為112萬元。

司機機構根據2014年第三季至2016年第三季的僱員每月分層就業收入中位數之變動,以及政府於2016年6月公布非官方成員出席會議的最新酬金上限,作出以下的津貼和酬金調整:

陪審團工作每日6.5小時

陪審團制度適用於最嚴重的刑事案件,例如:謀殺、誤殺、強姦、持械行劫、某些涉及毒品和商業詐騙的案件,均由1位原訟法庭法官及7名陪審員聆訊。法官也可下令將陪審員人數增至9名。刑事案中,開庭時間由早上10時至下午4時半,午飯時間由下午1時至2時半。

某些民事案件,例如涉及誹謗或惡意檢控等訴訟,案中任何一方均可選擇把有爭議的事實交由陪審團認定。

在死因裁判法庭進行的某些死因研訊也需要選任陪審團出席,但陪審團只須有5名成員。

司法機構政務處將於2018年再作檢討以上津貼及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