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投訴路政拒披露般咸道驗樹報告 申訴署裁不成立 專家憂倒退

撰文:羅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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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環般咸道去年7月發生石牆樹倒塌傷人事件,《香港01》今年4月向路政署索取塌樹的驗樹報告,惟署方拒絕公開,令意外的來龍去脈難以查證,記者10月初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當局無遵守《公開資料守則》,做法不透明。申訴署書面回覆指,如向公眾披露或會令商業機密受損,有機會引起訴訟,並認為當局無違反守則。但有政府外判商透露,一般驗樹報告不涉及價錢等敏感資料,又指與政府簽訂保密協議的做法罕見;有「樹木管理專家小組」成員憂慮,港府日後均以承辦商作「擋箭牌」,情況不理想,也是社會一大倒退。

去年7月,般咸道一棵百年老樹連根拔起壓傷兩人,記者向路政署索取該樹倒塌前的檢驗報告但遭拒絕。(樹木辦)

般咸道4棵百年石牆樹被無辜「斬首」,源於去年7月、附近一棵石牆樹連根拔起塌下,造成兩傷的意外。今年4月,記者追查去年7月般咸道石牆樹倒塌傷人案件,以電郵向路政署索取該樹倒下前最後一次的驗樹報告,惟署方僅以文字描述該樹塌下前的健康及護理情況,載有樹木詳盡資料的報告則欠奉。追問下路政署承認,受合約條款限制,該樹的驗樹報告不可公開。記者10月初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路政署違反《公開資料守則》。

申訴署上月底以書面回覆,認為路政署無違《守則》,理由如下:
1.由於路政署向公眾披露驗樹報告,不屬於「合約」或工程相關用途,因此報告內容不可披露,否則承辦商有權提出訴訟。
2.雖然驗樹報告表面看來不包含商業機密,但不能排除公開報告後令承辦商商業機密受損。
3.披露報告或影響日後的招標工作。

本身是政府承辦商之一的中華樹藝師公會會長歐永森說,港府與承辦商簽訂保密協議的做法非常罕見,又認為記者所索取的驗樹報告,內容只有樹木健康狀況,不涉及商業利益:「一份驗樹報告有咩唔公開得呢?推三推四只是不想公開真相。」

「樹木管理專家小組」成員兼長春社總監蘇國賢認為,如港府事先與承辦商簽訂不能公眾報告條款,在尊重合約精神的前提下不披露報告也無可厚非。但他認為日後港府不應再簽訂同類條款,他解釋,政府管理樹木理應公眾透明,如果每次都用承辦商作「擋箭牌」拒公開資料,情況不理想,與市民期望有落差,是社會倒退。

塌樹意外發生在去年7月22日,當時般咸道及聖士提反里交界護土牆上,一棵百年細葉榕突然連根拔起。(路政署)

塌樹意外發生在去年7月22日,黃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期間,般咸道及聖士提反里交界護土牆上,一棵百年細葉榕突然連根拔起,壓住對面行人路的報紙檔。人稱「球哥」的報販葉耀球及一名途經菲律賓籍女子受傷。

同年8月7日晚,路政署急急移除一棵狀況不佳的樹木及修剪餘下的四棵石牆樹,由於事前無諮詢「樹木管理專家小組」意見,路政署被批評「先斬後奏」,令石牆樹無辜被「斬首」,惹來極大爭議。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事後亦承認斬樹決定倉促。

今年4月,無辜被「斬首」的四棵石牆樹樹頭長出水橫枝。(資料圖片)

翻查資料,自《公開資料守則》於1995年3月推行以來,截至14年12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50,091宗, 當中43,697宗獲提供全部或部分所需資料,有1,032宗要求被拒,其餘個案由申請人撤回要求。

申訴專員公署2014年曾主動調查公開資料制度及公共檔案管理,發現制度落後。時任公署專員黎年指出,已有近百個國家訂明資訊自由法例,確保政府開放及透明,他促請港府立法,並設立具執法權力的獨立機構,監管公開資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