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涉黃大仙堵路案 辯方質疑警長認錯人 被告見被追逃跑屬正常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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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三罷」行動期間,多人在各區堵路,一名女學生被指在黃大仙用塑膠路障堵路,以及燒雜物,她否認縱火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日(12日)開審。辯方質疑目擊情況的警長認錯堵路者為被告,又質疑警長未有穿軍裝或防暴裝備,「有個大男人突然追一個女仔」,對方跑走這個反應實屬正常,警長不同意說法。裁判官把案押後至3月9日裁決。

女被告張嘉瑩(23歲)被控於前年11月12日在黃大仙彩虹邨用火損壞雜物和馬路路面,以及同日同地以塑膠路障堵路。

見4男2女搬膠圍欄堵路

目擊事件的警長林家強(音譯)供稱,事發當日獲指派到黃大仙一帶巡邏,在涉案現場見到有人堵路,亦看到4男2女搬膠圍欄,也見到現場有垃圾起火。堵路者見到警方後逃走,於是他與同僚駕駛警車進行追截,並拘捕了本案女被告。

警長林家強(譯音)稱當冕看到4男2女搬膠圍欄,也見到現場有垃圾起火。(李慧娜攝)

辯方質疑為何其警員記事冊及首份口供,未有提及兩名女子搬膠欄到馬路中間,認為他當時根本看不清每人個別的動作,亦質疑林認錯堵路者是女被告,但他否認。

指警曾說再跑女人都打

辯方又指,當時林未有穿軍裝或防暴裝備,更從一輛未有識別的車輛下車,「有個大男人突然追一個女仔」,對方跑走這個反應實屬正常,但林反駁當時女被告逃跑,他才進行追截。辯方更指,林追截到女被告後,曾向她說:「你再跑,我女人都打。」林亦否認,但承認他看不到誰燒著雜物。

案件編號:KCS 511674、KCCC138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