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聽報告|2019年批准1335項截取及秘密監察申請 316人被捕

撰文:鄭秋玲 溫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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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2019年周年報告顯示,2019年批准1,310宗截取及25宗秘密監察申請,有關行動下有316人被捕,為自2011年以來最多。專員石輝認為,執法機關大體上繼續以審慎方式擬備申請。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交代去年情況,共批准1,310宗截取及25宗秘密監察申請。(張浩維攝)

石輝指出,涉及違規情況/異常事件/事故個案中,無蓄意所為或別有用心情況,但關注有主管監察行動中誤解權限,「頗令人擔夏」,批評「缺乏專業知識」,且經過相關執法機關連串內部檢討也未能發現出錯,該主管最終被調走。

至於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個案有170宗,專員完成檢討當中已終止行動的155宗個案。石輝指出,執法機關繼續以非常審慎方式處理,但仍有人員在若干事例中警覺不足、不夠小心,包括有一名人員在監察截取時,防範風險方面屢次警覺不足,最終要解除相關職務。

另外,執法機關就2018年周年報告所述個案,採取17項口頭勸喻或口頭警告形式的紀律行動。

《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規管四個執法機關的法定行動,包括香港海關、警務處、入境事務處和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