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聽報告|去年截聽及秘密監察行動共拘316人 逾半非目標人物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2019年周年報告今日(16日)出爐。報告期間共有1,314 宗截取申請,只有4宗遭拒絕;至於25宗秘密監察申請全部批准。
去年截聽及監察行動下實際有316人被捕,為自2011年以來最多。若以行動分類,去年因截聽行動被捕有289人,當中約58%並非目標人物;秘密監察行動則共有65人被捕,較前年增加逾九成,均為九年來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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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數創9年新高
報告指出,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1,314宗截取申請,只有4宗申請資料遭拒,與2018年的1,343宗相若;另外共提出25宗秘密監察申請,全部獲批。
去年截取及監察行動,共拘捕354人次,有38名被捕人士涉及兩類行動,故實際上共拘捕了316人,較2018年的235人增加約34%,是自2011年以來最多。
秘密監察行動拘捕人數增逾九成
以行動分類,去年截取行動下有289人被捕,較2018年的228人增加27%,當中169人並非目標人物,較2018年的141人,增加約20%,亦是近九來最多。
秘密監察行動下有65人被捕,較2018年的34人增加91%,為近九年來最多;當中49人為目標人物,16人並非目標人物。
另外,去年新呈報170宗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個案,當中有18宗在提出申請時已被評估為可能取得該等資料,獲小組法官施加條件。有151宗屬取得享保密權資料「可能性有所提高」的個案。
有1宗屬於取得懷疑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執法機關在秘密監察的第二天,因曝光而終止罪案調查,專責小組同日篩選監察成果,發現目標人物最後數分鐘說了一些事情,包含懷疑享保密權資料,故向小組法官提交終止報告,涉享保密權資料另載入密封信,由法官親自打開,並依例撤銷有關訂明授權。
《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規管四個執法機關的法定行動,包括香港海關、警務處、入境事務處和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