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聽報告】去年235人被捕 涉法律專業保密權個案倍增至183宗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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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2018年周年報告今日(27日)出爐,四個執法機關包括警務處、海關、入境處及廉政公署,去年向235人進行截取或秘密監察行動,共發出1,378項訂明授權,當中41宗屬於第1類秘密監察。報告期間,共有183宗由於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由執法機關通知的新個案,較2017年的86宗倍增。報告指,雖然有關個案大幅增加,但所有個案均無實質取得涉及資料,是「高度警惕」表現。
另外,去年共有27宗「違規情況/異常事件/事故」個案,當26宗已完成檢討,報告指無發現涉事人員別有用心或用心不良,大多屬大意或不慎所致。
在報告期間,共發出了1,378項訂明授權,包括新授權及續期授權,當中1,337 項屬截取的法官授權,及 41項屬第1類秘密監察的法官授權。有13宗個案授權獲續期超過5次。
去年遭拒絕的截取申請有6宗,包括3宗新申請及3宗屬續期,被拒理由主要是無提供足夠資料支持所提出的指稱,及據先前授權的截取行動未能取得有用資料。報告期間,執法機關沒有就截取申請及沒有口頭申請緊急授權。因截取行動,共有87名目標人物及141名非目標人物被捕。
去年無涉及秘密監察的申請遭拒,共有22名目標人物及21名非目標人物在秘密監察行動中被捕。部分被捕人士同時涉及截取及秘密監察行動,故去年實際上在法定行動中共逮捕人數為2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