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毀港鐵站致需261萬維修 首被告突炒律師稱無服藥 案再押後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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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去年10月非法進入已關閉的港鐵將軍澳站,並打碎14道月台玻璃幕門,另外4道幕門則有明顯刮痕,維修費逾261萬。二人今日(11日)原本就入屋犯法罪進行判刑,其中一名被告的父親突然在庭上透露兒子有精神問題,並要按時服藥,而他事發前並沒有服藥,法官於是押後案件,為他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並將於本月24日判刑。
兩名被告:盧智聰(21歲,侍應)及林俊(24歲,無業)。控罪指兩人於去年10月8日非法入侵港鐵將軍澳站,意圖非法損壞該建築物及站內任何東西。
去年10月港鐵將軍澳站遭損毀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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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突解僱律師及要求押後
首被告今早開庭時,突然表示要解僱律師,自行處理案件,並稱會另聘正身處英國的大狀,要求押後案件,待大狀回港及申請法援。法官練錦鴻確認他維持認罪,並拒絕其押後申請。
不想被標籤未提精神問題
坐在公眾席的首被告父親及後突然表示,兒子其實有精神問題,並需要按時服藥,而他案發前卻沒有服藥,練官質疑為何不一早透露此情況,其父解釋,首被告不想被標籤,所以未有透露情況,但「依家無辦法喇」。練官決定先為首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再作判刑。
兩被告曾鐵筆打碎玻璃幕門
案情指,去年10月8日凌晨,兩被告進入已封閉的港鐵將軍澳站。次被告走到月台,用鐵筆打碎兩邊玻璃幕門。之後,他們又把梯子扔到路軌。兩名被告最終被接報到場的警員拘捕。
維修費達261萬控方申請賠償令
兩名被告一共損壞和打碎14道月台玻璃幕門,另外4道幕門有明顯刮痕。港鐵需支付維修費逾261萬元,控方早前申請賠償令。
案件編號:DCCC 23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