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孝思園申請改劃骨灰龕場 曾遭法庭指令須移走違規骨灰龕
撰文:王潔恩
出版:更新:
火炭孝思園因違規經營骨灰龕場,曾被法庭下令須移走所有骨灰龕,並要向顧客退款。該址日前向城規會申請,要求土地用途改劃作靈灰安置所,以符合法定規劃條件,讓申請人可以繼續營運骨灰安置所,容納 3,499 個龕位。
該址在火炭村附近,地盤面積約520平方米,現時屬於「鄉村式發展」及「綠化地帶」。申請人擬將土地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靈灰安置所」,讓申請人可以繼續營運骨灰安置所。
可再供應 1,650 個龕位
文件透露,申請地點可容納 3,499 個龕位,包括3,050 個單龕位及449 個雙龕位。現時已售出 1,849 個龕位,故該申請可為社區供應餘下的 1,650 個龕位。
以前名為興隆佛堂
文件又指出,申請地點在 2006 年被孝思園承接之前,一直以《興隆佛堂》名稱用作禮佛場所。2008 年,孝思園開始在申請地點營運,承繼了興隆佛堂的功德繼續舉行每月兩次的佛教祈禱和誦經會,並向與會長者派發平安米及生活物資。
曾被法庭下令須移走骨灰
翻查資料,被指非法經營骨灰龕場的孝思園曾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在其地段擺放骨灰並無違反地契。法庭在2018年頒下判詞,裁定孝思園敗訴,亦要將現存骨灰移走。